品牌命名與名稱設計應表現出企業性質、事業內容、理念、規模、產品特征等企業的基本形象特點。如果品牌名稱與企業的理念精神、經營實態不符,就會失去符號的指稱意義。
品牌命名的基本技巧如下: 1)品牌命名應注重文化意蘊。有豐富文化意蘊的品牌名稱,可以激勵企業全體成員創品牌的主動性、積極性,縮短企業及其產品與公眾之間的心理距離,贏得公眾的理解、認同和厚愛。如同仁堂蘊含同修仁德之意;海爾蘊含海爾是海、海之胸之意等,這些有著豐厚文化意蘊的品牌,都會產生強大的感召力和激發力。 2)品牌命名應注意選擇吉祥字眼,避免出現不吉祥的字、詞及其諧音,否則在拓展市場的時候容易受阻。 3)品牌命名不可嘩眾取寵,取怪名。與眾不同的品牌名稱雖然能增加企業的吸引力,但一味求奇追怪也可能適得其反,嚴重者還會損害企業形象。 另外,品牌命名時,需要注意一下事項: (1)名字要單純、簡潔、明快,易于和消費者進行信息交流,而且名字越短,就越有可能引起公眾的遐想,含義更豐富,企業及其品牌的名稱要能夠準確表達企業及其品牌的實質信息。 (2)品牌名稱應具備獨特的個性,力戒雷同,避免與其他企業或品牌混淆,品牌名稱設計要有新鮮感,跟上時代潮流,創造新概念。 (3)品牌名稱要響亮,易于上口。難于發音或音韻不好的字,難寫或難認的字,含義或意譯不佳的字,字形不美的字,都不宜用做產品或企業的名稱。如音響品牌健伍,原名特麗歐,發音節奏感不強,最后一個因O念起來沒有氣勢,后改為KENWOOD , KEN與CAN諧音,有力度和個性,而WOOD又有短促音與和諧感.整個名稱節奏感強,頗受專家好評和消費者的喜愛。 總之,一個好的名稱,必須具備以下特點:易讀易記,利于傳播;內外合一,名副其實;超凡脫俗,與眾不同;字義和諧,搭配得當;尋求規律,力求創新;講究韻律,富有美感;打破陳規,靈活多變;古今文化,相互結合(字音、字意、字形、美學、民俗等)。 另外,為企業、產品、商標取名前還需要考慮當地文化、民族文化、吉祥文化、國際化市場需求、市場開拓的便利等。然而,要達到此目的,還應重視單一名稱的張力。單一名稱的策略有助于突出品牌形象,以最小的廣告投入獲得最佳的傳播效果。 案例:
索尼品牌命名 日本索尼公司,原名東京通訊工業公司,原名讀起來拗口,在日本可縮寫成東電公司,但在美國卻沒有人會讀。英譯名太長而累贊,本想取縮寫TTK做名稱,卻發現在關國這類公司多如牛毛,如ABC,AT&T等。其創始人盛田昭夫下決心為企業創造一個獨特的名稱,他翻查了不少字典,終于找到了一個拉丁詞:Sonus(聲音),該詞本身充滿音韻,但Sonus在日語中讀成Sohnee(丟錢),自然犯7商家之忌,于是將Sohnee和Sonus綜合變形,創造出一個字典上找不到的新詞Sony,大寫成SONY,很快風行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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