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征集文件
8月9日-8月25日
二、聯(lián)系方式
提交電子郵件:3373723045@qq.com
提交稿件時,請注明作品類型(LOGO作品或攝影作品)
競賽負責人來電咨詢論文QQ: 936977223
電話:0891-6649996-836
第三,對文件的要求
征集LOGO設計作品的論文需要:
1.1。LOGO設計注重西藏旅游的主題和文化內涵,能夠充分展示西藏的旅游文化和地域特色,樹立西藏旅游的宣傳形象。LOGO設計可以深入挖掘西藏旅游具有代表性的生態(tài)和民族文化內涵,突出與主題相關的元素。圖案線條簡潔大方,寓意恰當,創(chuàng)意獨特,構圖新穎,視覺沖擊力強。
2.全球化,在國內外市場都很普遍。對于國際市場而言,必須符合國際游客的文化接受習慣,并在西藏旅游業(yè)未來長期的國際國內營銷策略和各種營銷活動的實施中發(fā)揮作用。
3.它適用性強,具有自主知識產權,通用性強,可以在不同的尺度上清晰展示。它可應用于展覽、宣傳資料、建筑外觀、衍生紀念品和識別系統(tǒng)(信封、文具、紙杯、名片、介紹信、數(shù)據(jù)袋、出版物等)等載體的應用。)。
4.LOGO應該是投稿人在其他地方沒有發(fā)表的原創(chuàng)作品,不能抄襲他人的作品。
5.提交作品時,投稿人應注明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聯(lián)系地址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郵政編碼等。(請不要注意設計工作)。
6.請在500字內提交作品的設計元素和想法。
7.所有申請都不會被拒絕。被評為西藏旅游宣傳標識獲獎作品后,其作品的版權和使用權歸西藏自治區(qū)旅游發(fā)展委員會所有,西藏自治區(qū)旅游發(fā)展委員會有權對其進行修改。
8.此活動不收費,提交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投稿人承擔。
9.參賽者承諾在提交作品前,已閱讀并接受相關競賽規(guī)則和本公告的內容。違反競賽規(guī)則和本公告內容的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10.參賽者承諾在提交作品前,已閱讀并接受相關競賽規(guī)則和本公告的內容。違反競賽規(guī)則和本公告內容的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攝影作品征集投稿要求:
1.參賽作品必須符合“西藏在天堂”的攝影主題,攝影作品能夠突出西藏的旅游特色,深刻詮釋西藏的旅游元素;充滿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。
2.比賽作品分為兩類:自然風光和人文風情。提交時請注明分類。
3.內容是正面的,沒有違反法律法規(guī)。
4.攝影作品應該是投稿人的原創(chuàng)作品,不能在別處發(fā)表,也不能抄襲他人的作品。
5.提交作品時,投稿人應注明拍攝地點、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聯(lián)系地址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郵政編碼等。(請不要注意設計工作)。
6.為確保評估的公正性和一致性,不得在工程中添加框架、水印或簽名。用膠片相機、數(shù)碼相機和單反相機拍照。
7.參賽作品可以是黑白的,也可以是彩色的,而且不限于單人或集體照片。顯示效果可以通過適當?shù)奶幚磉M行調整,但必須保持攝影作品的基本屬性,不能改變原始圖像或進行計算機創(chuàng)作,不能對文件進行合成、添加、挖掘等大規(guī)模的技術處理,只能對色彩、色調、亮度和對比度進行適當?shù)恼{整,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實性的操作。參與者必須保留圖片的原始信息。
8.西藏自治區(qū)旅游發(fā)展委員會有權使用所有獲獎圖片,只是因為
2.攝影作品的獎項設置:
人文學科和自然學科各有五個一等獎。
一等獎是3000元
人文學科和自然學科各有10個二等獎。
二等獎是2000元
人文學科和自然學科各有20個三等獎。
三等獎獎金1000元
50項優(yōu)秀獎
獎金200元
六項“網絡最佳人氣獎”
獎金是2000元
六.頒獎時間和地點:
2017年9月15日,下午3:30
西藏自治區(qū)林口北路20號文化廣場
聯(lián)系人:胡波
電話:15348901938
西藏田麗經濟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
2017年8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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